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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章 我!要!去!打!虎!

喝完这一碗之后我觉着,这也没有什么啊,并没有什么感觉啊,跟饮料啥的差不多啊,就是回味很甘甜而已嘛。

小山突然大声地嚷了一句:“啊!松公子!你反应这样激烈!该不会是喜欢我家主子吧??”

“你胡说!我怎么可能会喜欢小嘤呢?!”我一生气一着急,脱口而出。

“那就好~”小山的脸笑成了花,还不时的对我挤眼睛。

握草!我特么说了些什么啊!玛德智障啊!我今天不就是要向小嘤表白的么?怎么会变成这样啊握草!我的内心,就像日了马蜂窝一样。

我简直是院子里成天哼唧哼唧的那头老母猪!是小嘤口水里的单细胞生物!真的是可以去死一死了。

哎呀我好气哦,可还是保持微笑。

“公子不喜欢我,不必这样直白,还这么大声地喊出来,怎么?唯恐天下人不知会耽误我嫁人?”小嘤翻了个大大的白眼,这下彻底地不理我了。

“姐啊,没事~武公子不喜欢你,我喜欢你呀。”小山讲这话的时候两眼闪亮亮的童真似儿童,我都要被他闪到了。

“乖,不要闹了。”小嘤边说边笑,还摸了摸小山的头。

我是该高兴还是难过呢?小嘤虽然没有同意小山的表白,但是也没有直截了当的拒绝小山啊。好像……好像她根本不把这个当一回事似的。

我好吃醋,小嘤都没有摸过我头。

我好郁闷。

我还是喝酒吧。

不知不觉我就喝了三碗了,这时小嘤突然制止了我。

“公子,您在我这店里住了这么久,可还不知道我家酒馆的名字?”

“不就是‘三碗不过岗’么?这有什么的?不就是个名字?唬人罢了!”正所谓酒壮怂人胆,本来我就心情郁闷,喝了酒之后说话语气也冲了起来。

“公子,我家这酒可不是唬人玩的,货真价实的三碗不过岗,信不信由你。不过呢,你在我家住了这么久,我见你滴酒未沾,怕是从不喝酒吧?那可不要再喝了,会伤身体的。”

说罢,小嘤就揽过我的酒碗要劝酒。

我可不能让小嘤看不起我,喝酒谁不会?反正目前看来我和女神也没什么在一起的可能了。无所谓了。

“鸣嘤,你不要管我了罢。来,祝你生日快乐!我们今夜不醉不休!”

这是我这么多天第一次直接地忤逆小嘤。她也没再说什么,只是也很郁闷的样子,同我一起喝酒。

“那就谢谢武大公子啦!”

不知过了多久,我好像喝了很多碗,迷迷糊糊中看到小山都趴着桌子睡着了。而小嘤还在喝酒。

你说她一个姑娘家家的怎么这么能喝啊?

喝着喝着,小嘤突然流泪起来。

“已经好久没有人陪我过生日了。”

我一下子就精神了。

我慌了,手忙脚乱又手足无措。

小嘤好像没有旁人一样,自顾自地讲起来,

“小时候,我家境很好的。那时候我就是一个无忧无虑的小公举,想要什么爹爹都会像变魔法一样变出来,我说要天上的月亮,他就斥巨资为我做了一个会发光的、时盈时缺的仿真月球。

爹爹在外人看起来是斤斤计较的商人,受万人敬仰,可是在我面前却很慈祥。记得小时候我骑在爹爹的肩头上拽他头发,还扎成了小辫子,把管家可吓坏了。爹爹却只是笑着,时不时把我举高抛向天空。

我以为有父母的庇佑我可以什么都不怕,就这样一直快乐地成长。直到十岁那年我放学回家,看到家里火光一片,什么都没有了。

据说是爹爹的仇家找上门了,我去上学才逃过了一劫。

人类真的是好麻木好残酷的生物。记忆里,熊熊燃烧着的火光映照着围观的人群,他们却只是录像发微博,暗自叹息着我家真是作孽啊,却没人愿意去帮帮我。

从那天起,我孑然一人。从那天起,我学会不再依赖别人。

警方对于这件事的回应是无能为力,至今也没能找到杀害我全家的凶手。民间对于此事众说纷纭,有人说是我爸做了黑心的买卖遭致祸患、有人说是父亲生意上的死对头无法容忍市场全部占据在父亲手中、有人说是父亲年轻时耿直得罪了小人…各种评论都有,有人同情有人认为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。这些我都不在乎,我只在意我的家人们彻底地离开了我,一夜之间。”

我看到小嘤眼中泪光闪烁,从她的眼睛我看到了那天的火光、人群的冷漠和她的悲伤,像泪水一样源源不断汩汩流出的悲伤。

我暗自下定决心,一定要帮小嘤抓到她的仇人!

小嘤擦了下眼角继续说下去,“事情的真相其实我并没有时间去追究,我的首要任务是挣到钱养活自己。

所以我便四处去饭馆打工挣钱养活自己,顺便偷学手艺、攒钱开店。终于在几年前我盘下了这家店面,辛辛苦苦研制出酿造美酒“透瓶香”的方法,开了这家饭店,连这“三碗不过岗”的店名都是顾客之间流传开来的。

你也看见了,我这店面地势偏僻,若非过岗路过此地者,一般情况下是不会特意来到此处的,所以为了招揽更多的顾客,我必须低声下气求好评,在店里永远以顾客为上帝,甚至被咸猪手了也不敢吭声。”

听到这里,我终于明白了,为什么我第二次见到的小嘤与之前相差那么多。原来小嘤自己逛街的时候才能流露出真性情,她的天真她的烂漫,她曾是千金大小姐的刁蛮,而之后在店里,她视我为一个不可流失的顾客才那样小心翼翼毕恭毕敬。尽管小嘤很努力地去讨好逢迎他人,但我还是可以从她的一举一动,从她的一个瞪眼、一次皱眉、一声娇嗔、一下跺脚中看得出她的可爱。

也让我更加心疼她。

我暗自发誓一定要让她过上幸福快乐的升华,做回她的小公举。

说来奇怪,我这个人放荡骄纵惯了,总觉得世事于我毫不相干,尤其是哥哥娶了金莲之后,我更是没什么担心与牵挂了,才能说走就走,离家出走什么的。因为鸣嘤,在我冗长而无聊的人生中,我第一次产生了责任感,第一次产生了想要保护一个人的欲望,第一次想要好好生活陪她看日出看星星从清晨到日暮,第一次想要变强,做一个有能力保护她的人。

我大概,是陷入了爱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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