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富贵心里猛地一紧,暗道不会这么倒霉吧,这就被抓到了吧?
萧啸和苟弃筑却同时翻了个白眼。
苟弃筑道“少来吓唬老子,你又干嘛去了?是不是又去找死去了?怎么找你都找不到?”
李富贵闻言一愣,回身一看,发现来人认识,就是昨天在萧啸哪里醉酒的三个人之一,自然也就是广寒三郎的最后一人,找死狂人吴阵。
“什么找死?我那是去破阵,我再说一遍,我是破阵,不是找死!”
“行了行了,你爱是什么就是什么,来的正好,我给你介绍,这位就是盖房狂魔,李富贵,以后就是咱们广寒四郎之一了。”
“广寒四郎?”吴阵愣了,扭头上下打量着李富贵。
“对,广寒四郎,老李已经加入咱们了,以后咱们广寒三郎就改名为广寒四郎了。
老李,他就是我给你说过的找死狂人老吴,吴阵。”
李富贵闻言率先见礼“吴哥。”
“什么吴哥吴哥的?既然是自己人了,就别这么见外,叫我阵哥,我叫你老李,怎么样?”
吴阵不愧是广寒三郎之一,脾气和萧啸,苟弃筑差不多,十分爽快,大大咧咧的打招呼,表示亲切。
李富贵闻言自是笑着答应“好,阵哥。”
“哈哈哈...好,老李,今天咱们哥四个不醉不归,欢迎你加入。”
吴阵说完一把拎起一坛千日醉,豪爽放言。
萧啸和苟弃筑闻言满口答应“好,干了。”
铛铛铛,四人一人举起一坛千日醉碰在一起,豪气冲云霄。
年轻人的感情就是这样,干脆,爽快!
咕嘟!
李富贵在这一刻也觉得很开心,莫名的觉得心情舒畅,连喝三大口,但他低估了萧啸酿造的千日醉,三大口下去,就觉得脑袋有点晕晕的,连忙停了下来。
抬头一看吴阵和苟弃筑早就停下了,此时正拿着灵果压酒气。
李富贵刚想说好酒,就听到耳边厢传来咕嘟咕嘟的声音,扭头一看,只见萧啸捧着最大的酒坛子还在猛灌,丝毫没有停下的意思。
我去,酒魔就是酒魔,这酒力,牛逼!
李富贵心中感叹,看着萧啸很是佩服。
“隔~~~!”萧啸一口气喝完一整坛美美的打了个饱嗝,一抹红晕立时上了脸颊,眼神也变得迷离。
“嘿~嘿嘿,玄,玄凤,我来了!”
说完哐当一声,一头栽进了桌子底下,怀里还紧紧的抱着空酒坛。
“老苟,老萧这...”
李富贵生平头一次见这种情况,酒宴刚开始就把自己灌趴下,然后去梦中约会...
“没事,老
萧就这样,不用管他,来,咱们三喝。”
对于萧啸,苟弃筑和吴阵早就习惯了,拉着不明所以的李富贵解释。
“老李啊,你不知道,老萧一直都这样,以后慢慢的你就习惯了。”
“哦。”李富贵哦了一声,突然觉得萧啸之所以被称为酒魔大概就是这么来的吧,嗜酒如命,一喝就醉。
“来来来,老李,这是咱们哥几个第一次在一起喝酒,一定要喝高兴,老萧不管他,我们俩陪你。”
“没事,能和你们结为兄弟,是我的荣幸,喝!”
“好!爽快!”
三人很快就把萧啸抛诸脑后,喝的忘乎所以。
酒过十几巡后,三人也都开始有些坚持不住了,彼此之间的感情也随之增加了不少,说话之间没有了顾及,想说什么就说什么,没有人生气,也没有人指责你。
再次给自己斟满酒,李富贵开口询问:“老吴啊,老苟和老萧说你是找死狂人,为什么啊?”
吴阵扯着嘴角,大着舌头回答“嘿,嘿嘿,这你就不知道了,我那不是找死,我是破阵。”
“破阵?破什么阵?”
“诺,就是那个。”吴阵一边说着,一边伸手指了指头顶。
李富贵仰头看去,透过凉亭上的天窗可以看到那个彩光流转,宛如彩色玻璃的罩子,那是笼罩在落日部落和广寒部落外面的护山大阵。
“老吴,你,你说的破阵不会是护山大阵吧?”李富贵激灵一下,酒瞬间醒了一半。
“嘿嘿嘿...老李,你说,说的不错,我告诉你,我吴阵,早,早晚,有一天,破了它!”
哐当!
吴阵刚刚放完豪言壮语,便步入萧啸的后尘,醉倒了过去。
破巫族造的护山大阵?难怪被人说是找死狂人,这可不就是找死吗?
不过反过来想想,敢去破巫族的护山大阵,这得对自己是多有自信才能去干啊?人才,这也是个人才啊。
“嘿嘿嘿...老吴,这回是你输了,嘿嘿嘿,我赢了。”
看到吴阵倒下,苟弃筑笑了,刚要跟着醉倒,突然想起来广寒三郎现在是四郎了,立马又强装精神起来,死死盯着李富贵...
李富贵见状哪里还能不明白,立刻两眼一翻,满足苟弃筑的心愿仰面倒了过去。
随后便听到苟弃筑得意的笑声和他摔倒在地的声音。
就这样广寒四郎的第一次聚会到此结束。
从这一天之后,广寒三郎更名为广寒四郎的消息也不胫而走,四散而去,李富贵盖房狂魔的称号也终是坐实,被广寒部落的人暗地里称为第四个不务正业,可耻的人。
其实这不怪他们,而是广寒部落开始修仙至今不过三
百多年,又一直依靠巫族落日部落,只知道修炼,突破境界,增加实力,对炼药啊,阵法啊,盖房啊,酿酒啊这些都不太了解,潜意识里认为只有修行才是唯一的正道,其他的都是旁门左道,不仅不重视,还鄙视那些走这些道路的人,比如吴阵,苟弃筑他们。
说白了,就是广寒部落内部的修仙系统不健全,思想固化,一条腿走路导致的,这也是广寒部落修行三百年都没有一个渡劫成仙的原因之一。
日上头顶,葫芦山下的凉亭中,广寒四郎歪七扭八、姿势怪异的躺在着,鼾声此起彼伏,你方唱罢我登场,睡得香甜。
“啾啾~啾啾~!”
一只黄雀落在凉亭之上,叽叽喳喳的叫个不停,将本就没有醉的李富贵吵醒过来。
“啊~~~!”
起身伸个懒腰,看着还在呼呼大睡的萧啸三人,李富贵没有去打扰,活动一下四肢便要回自己的小窝,反正分配给他的药田不用他管,留在这里也无事可做,顺便也给老哈带回去点千日醉,这两天老哈一直忠心耿耿的看家护院,是要好好犒劳一下她。
拎起剩下的半坛千日醉,走出凉亭。
扑棱棱~~!
突然看到有人从凉亭中出来,正沉醉在美妙歌喉里的黄雀吓了一跳,慌张飞离这里,向葫芦山飞去。
李富贵被黄雀吸引了注意力,看着它飞向葫芦山,恍然间一个想法从李富贵的脑海中出现。
之前苟弃筑说过,广寒部落之所以能养的起这万亩药圃,最主要的原因就是有葫芦山上的那眼灵泉。
蕴含灵气的灵泉,对于李富贵来说还是很好奇的,想了一下,放下千日醉,移步上山,打算看看所谓的灵泉到底是什么模样,长长见识。
葫芦山本就不高,不足百米,虽然很陡峭,对于李富贵来说上去只是比平地行走难了一点而已。
轻而易举的来到‘葫芦’的腰身位置,这座山虽然不大,但是上面的树木却十分的茂盛,几乎没有路可以走。
广寒部落的人取灵泉泉水也都是在山下灵泉瀑布接,而不是上山,所以山上没有路,也没有人到山上来。
李富贵在树枝上飞纵前进,几个纵跃之后,就来到山顶葫芦口灵泉的位置。
他没有第一时间过去,因为在灵泉的旁边有个妖怪,浑身白毛,脑袋上长着一对长长的兔子耳朵,很是可爱。
嘴巴两旁也有几根针一样的胡须支愣着,这是一只兔子精,而且已经快化为人形了。
有手有脚,一只手拿着药杵,一只手扶着药罐,坐在灵泉边的石头上正在聚精会神的捣着草药。
这难道是广寒部落饲养的妖族在这里看守灵泉的?